• 朋友都抱怨我好久不写了,没办法,前段生活太热闹,完全腾不出心情写博客。交完最后一篇论文,第一学期也结束了,我做了个短途旅行,在英国今年最大雪的那天去了坎特伯雷。回到伦敦的那个晚上,我感觉重新找回一些初到伦敦时的热情,探索的热情,生活的热情。平安夜和同学party,去了附近的Westminster abbey参加弥撒,然后吃火锅到半夜三点。结果刚刚有朋友在视频上和我提留一手——我的最爱,让我好痛不欲生!我的中国胃时时刻刻让我怀念家乡,而我的探索的心却让我越走越远。

  • 上个月某个周末抽空去了趟巴斯Bath
    这个传说中的罗马大浴池,比我想象的美丽
    除了游人聚集的浴池、教堂和皇家新月楼,最让我喜爱的还是巴斯的山水
    巴斯四面环山,地处山谷中
    时值初秋,树叶由绿开始变黄变红
    环顾连绵的群山,色彩异常斑斓
    一个小小的巴斯,我便给自己寄了11张明信片
    我发现,我现在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明信片——控!...

  • 经过忙碌的一周,走马灯似的穿梭在lecture和数不清的小组讨论间,终于,到了周五下午5点,好了,这周说了太多的话,天天和同学泡在一起讨论啊、八卦啊、闲扯啊,此时此刻,我不想再开口了。我一个人飞快溜出学校,奔往Trafalgal广场,今晚这的St. Martin-in-the-Fields教堂有场音乐会,以亨德尔的"Royal Fireworks Music"皇家烟火命名,作为在Bonfire Night篝火之夜一个稍微特别一点的庆祝。

    这个教堂对我来说就是和音乐有着扯不清的关系,第一次路过随意走进去,便是一个小乐团在彩排Bach,这平日里有Free Lunchtime Concert免费的午间音乐会——虽然我总也抽不出时间来“吃免费的午餐”,前两天本来要来听jazz,结果因为地铁罢工也未果,终于终于,今晚腾空心情,来教堂独享一个人的时光。...

  • 今天忙里偷闲,从家散步到圣詹姆斯公园,然后又溜达到国家肖像博物馆,采购到了绝佳的明信片,在特拉法加广场的邮局买到了心仪的邮票,最后在中国城奢侈地下了顿馆子。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 老爸老妈,我的亲爱朋友们,来看看我的靓照吧:)

    我在这一切都好!正尽情享受伦敦精彩的多元文化以及繁重的学业。

    对于喜爱文化艺术旅行的朋友们,嫉妒我吧,伦敦真是世界上最棒的文化之都,我一点都不后悔抛下国内的一切来到这。

    对于打赌我会发胖的朋友,嘿嘿,快攒钱吧,等着请我2顿威斯汀大餐,我在这怎么都胖不起来啊。

    还有那些打算这辈子来一趟伦敦的朋友,趁我在这的时候啊赶快来啊,我可是你们提着灯笼都找不到的最好的导游,而且说不定还能蹭到我宿舍的免费住宿呢。赶快msn上报名吧(报名条件,要给我从国内带东西)

  • 虽然伦敦一直以“糟糕的饮食”著称(英国食物=炸鱼排+薯条),但这并不妨碍伦敦可以有最可爱的食材市场,Borough Market——这个号称伦敦最棒的露天食品市场,在城中时髦人士间真是备受追捧,就连学校welcome program的时候,穿着优雅讲究的女老师也强烈推荐Borough,以及这的“免费午餐”。

    期盼了很久,上个周末,终于来到了这个大名鼎鼎的市场。千万不要把它和北京那种脏乎乎的卖菜的自由市场相提并论。人流在这些贩卖新鲜食材的摊位间涌动,让这个美食集散地成为一个集视觉、味觉、嗅觉、听觉和触觉于一身的完美体验。在这,食物,以一种近乎艺术的方式陈列——从橄榄油、奶酪、生熟肉类、海鲜、果汁和酒,到甜点、面包、果酱、水果和蔬菜,每一样看起来都精致考究,让人垂涎欲滴——虽然,并非每样都能讨我的中国胃的欢心。...

  • 我一直在问自己,三个月之后,或是半年之后,当我对伦敦熟悉了,当一切陌生感和新奇感消失后,我对这个城市是否依旧会充满无数个"woooo"和惊叹号?

    答案是肯定的。伦敦,你可以称之为“一个伟大的城市”,这里有辉煌的历史,这里并未因过去的辉煌而不思进取。比如某个雨后的傍晚,在大英博物馆中国厅的敦煌壁画和唐三彩塑像前,一位艺术家用人声的吟咏混合着充满实验性的小提琴演奏,强烈激荡起你的心弦,在你几乎要泪流满面的时候,你觉得眼前所有的“死的”艺术品,在那一刻都复活了。是的,伦敦,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精彩绝伦的“此时”,这个城市,永远不会让你厌倦。如果你对伦敦失去了热情,那你对生命也就失去了热情。

    开学头两周,在适应紧张学习生活的同时,我也逐步投入到伦敦丰富的让人头晕目眩的文娱活动中。在这儿,你永远不愁找不到高水准的节目,只是你时常迷惑自己该如何选择。比如,这厢皇家艺术学院...

  • 2010/09/06 @ Tobermory, Isle of Mull

    单车环岛,听起来超浪漫,原本我就想在Mull岛(Isle of Mull)上实践我平生第一次脚踩单车环游小岛的经历。谁知,天公不作美,我顶着呼啸的海风抵达岛上最主要的镇子Tobermory——一个以港湾里那一排彩色小屋而著名的海港小镇。当听说我打算骑车游岛后,青年旅社的年轻管理员露出怀疑的神情,这么大风,骑车挺困难的,你还是明天看看天气状况再说吧。果然,第二天,狂风更加肆虐,我甚至怀疑走在海边,暂时的强风可能把娇小玲珑的我卷进大海。那倒不会!管理员对我的担心哈哈大笑,并向我保证,如果晚上我不回来,她一定会报警。就这样,我用围巾、帽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顶着强风,沿着镇子北边的徒步路线开始我的Mull岛探索之旅。

    今天第一站,便是小岛上著名的制作传统奶酪的小农庄Sgriob-ruadh。走出镇子,开始进入连绵起伏的山地,风吹得很带劲,甚至有时候会让我误以为有辆车从身边疾驰而过,我回想起小时侯,这么大风,娇气的我压根就不出门,而如今,任何风雨都不能阻挡我的脚步。就在我为自己的勇敢洋洋自得之际,对面跑过来一个穿着短衣短裤跑步的老家伙,OMG(Oh my gosh),他也太生猛了,我惊叹,我俩俨然身处两个季节——一个热得大汗淋漓,一个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

  • 2010/09/05 @ Oban & Tobermory, Isle of Mull

    今天一天都在赶路:一大早离开小镇Crianlarich,搭巴士赶往Oban,然后从Oban乘船到Mull岛(isle of Mull)码头Craignure,由于错过了最近的班车,在寒风中等了足足两个多小时,才坐上945路公车,终于在晚上6点钟到达Tobermory的青年旅社,真是折够腾。

    今天最开心的一刻,莫过于在Oban大开杀戒吃海鲜!

    Oban是苏格兰西海岸著名的旅游城市,因为可以便捷的连接众多岛屿,Oban是一个非常忙碌嘈杂的港口,以至于我在熙熙攘攘的街道和码头看到的人比过去一周见的都多。本来拎着大包小包,呼啸的海风把我的头发吹得完全不成样子——我猜那时的造型就像一头毛发凌乱的苏格兰高地牛,何况我在Oban不过是中转待两个小时而已,我对这个闹哄哄的城市真是没什么好印象。...

  • 2010/09/03 & 09/04 @ Crianlarich

    在小镇Crianlarich无所事事的一个上午,我来到Falloch河边散步。风光宜人的Lomond湖就在不远的南方消失,不过,这有点荒凉的山色倒是与苏格兰的粗犷性格更般配。刚刚,一列冒着白烟的老式火车就从河上的高架桥呼啸驶过,几个早已埋伏在桥下的当地摄影爱好者和我一样,对着火车兴奋得不断按下快门。而列车刚驶过,他们便也一阵风似地离去,似乎是要赶往下一个拍摄地点。

    清澈的河水从脚下流淌,我猜测着远处那几座高山是否就是著名的高峰Ben Loi——当然,这回我不打算挑战这些高山去自讨没趣了。就在对岸,一群黑牛正在散步、吃早餐,还不时传来阵阵挑衅的吼叫。不过,我敢肯定,我现在站的地方便是清晨牛群经过之地,因为这草地上遍布着新鲜的牛粪。小心!千万不要中招!我就在草地上像杂技演员一样跳来跳去着行走,才明白刚才离去的那位老摄影师为什么要穿着一双酷酷的橡胶雨靴了,或许这几年国际上流行的彩色雨靴时尚就源于英国乡间生活的并不浪漫的实际需要吧。...

  • 2010/09/02 @ the Ben Lomond

    为了不让自己原本设想的西高地徒步就演变为Lomond湖畔的惬意漫步,在Rowardennan的第三天,我决定向Lomond湖一带的最高峰——Lomond峰(Ben Lomond)发起挑战。

    平日缺乏锻炼,没有一双像样的登山靴,且独自一人——尽管困难重重,我还是毫不畏惧地出发了,临走前从客栈打包了个5镑午餐,心里暗想,我这登山的投资还不小呢。为了给自己壮壮胆,我死皮赖脸的跟着一对年轻德国情侣一起,并且表示,我可不会给他们拖后腿。

    今天晴空万里,是个登高远眺的好日子。我们从Ardess小木屋开始,两个人高马大的德国人大步流星走在前,我一路紧追,心里盘算,幸好二战我们没和德国人对阵,不然体力上真是吃亏呢。再一琢磨,抗美援朝我们还把美国人打的屁滚尿流呢,所以,坚定的意志是关键!我就这么给自己打气。...

  • 2010/09/01 @ Tarbet

    在苏格兰高地除了徒步还能做什么?这对苏格兰人、英国人乃至欧洲人都不是个问题,但对中国人来说,却是个大问题,要知道对大部分中国人来说,旅游就是上车睡觉、下车尿尿。暴走徒步的旅行,和自虐无异。

    我早就听说英国人爱走路。LP甚至宣称,徒步,是了解这个国家的最好方式。英国的很多土地都属私人所有,但是这些私人土地大多开放给徒步旅行者。这有大量专修给徒步者的道路,有获得广泛认可的徒步户外行为守则,有千奇百怪的打着各种旗号的徒步路线。而在苏格兰,如果你不徒步,你几乎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苏格兰版LP,专门介绍了66条精选徒步路线。这到处可见的各式旅行指南,则介绍了无数徒步路线——什么千年森林之旅、河畔之旅、司各特爵士文化之旅、威士忌之旅......你进入任何一间游客中心咨询,本地旅游特色是什么?热心的工作人员便会给你打印一份当地徒步指南。几百年前,苏格兰人全都靠双脚去征服这片高地,所以,融入苏格兰的最好方法,就去徒步吧!...

  • 2010/08/31 @ riverside, Rowardennan Youth Hostel

    此刻,我就坐在Lomond湖畔,面朝湖水,听着Pires的肖邦小夜曲,啃干面包,喝冷牛奶,写博客——千万不要以为这是诗歌或小说里杜撰的场景,因为它就活生生地发生在我身上。嘿,那感觉还真是有点不可思议呢!

    今早离开Balloh镇以北的Loch Lomond青年旅社,我先搭公车到小镇Tarbet,然后从渡口乘船来到Rowardennan——我甚至不知道能否称Rowardennan为村庄,因为到目前为止,除了停车场的卫生间、渡口北边的一间小木屋以及我即将入住的青年旅社外,我实在还没看到任何房屋和人烟。到这唯一的公共交通工具便是船:在Lomond湖东岸,可以走巴士的主公路到Balmaha就停止了,要来Rowardennan,要么背上行囊徒步,要么自己开车;而我,则乘船从湖西岸过来。Rowardennan是西高地West Highland Way上徒步的必经的一站,我猜,接下来遇到的人应该大多是来西高地徒步的了,而像我这般,对着湖水写发呆、在树林中闲庭信步的,应该绝无仅有了。我暗地自嘲一把,我可以看着那些装备专业、高大威猛的背包客去完成我高地徒步的梦想了。...

  • 2010/08/30 @ Luss

    小心!千万不要被这些看似温顺可人的羊所蒙蔽,它们会吃人呢!原来它们就是《资本论》中“羊吃人”故事的主角——黑脸羊Blackface Sheep。18世纪,这些黑脸羊被引进苏格兰,精明的地主很快发现养羊比种地更有利可图,于是把农民赶出土地,圈地牧羊,这便是我们小时候历史课本里的“清地运动”。而Lomond湖畔的美丽小镇Luss,就见证了这样一段残酷历史。

    果然,Luss小镇上的人就以这些长相古怪的羊为自己的招牌,镇上的商店贩卖各种和羊有关的纪念品——传统的苏格兰羊毛围巾、呢子鸭舌帽、苏格兰花格的大羊毛毯、黑脸羊毛绒玩具......我则买了一张很喜气“羊羊”的明信片:如今这些羊的地位可不比从前,它们身上被涂满彩绘,变成供大家取乐的对象。我在镇子边一块栅栏围起来的草地上远远看到两头黑脸羊,它们专心致志地吃草,完全不理我的招呼。好家伙,它们材真够丰满,我差点把它们当做小牛犊!...

  • 2010/8/29 @ Loch Lomond Youth Hostel

    猜猜看,这是什么地方?

    是个小城堡吧?或者是某个贵族的乡间别墅?你小心翼翼的猜。

    不是,都不是,这是我一晚只要17镑的青年旅社!

    哇塞!不可能吧。你瞪大眼睛、一脸狐疑地看着我。怎么会有这么华丽的青年旅社!

    这有贴着金色与墨绿色壁纸的精致墙面,这有考究的木质旋转楼梯,这有开舞会的气派大厅,这的天花板上装饰着巴洛克风格的浮雕,而这可以俯瞰树林和开满野花的草地,花园里的绿草坪上还遗落着两个像是罗马时期的宫殿柱头!天呀,这就像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别墅,它一定有不平凡的身世吧!...

  • 2010/8/27 way to Glasgow

    经过些许周折,中午我终于坐上了北上格拉斯哥的长途巴士,开始了我在英国的第一次长途旅行——苏格兰西高地之旅Scotland West Highland Way。

    为了图便宜,我选择了十小时车程的大巴,车票订的很早,只要5镑(后来听路上认识的台湾女孩季说,这段火车票竟然要80镑!嘿嘿,我已经为自己的精明暗自窃喜了)。路上真有点无聊,时而昏昏欲睡,时而看看风景——一陈不变的漂亮的乡村风光,最让我惊讶的是,被太阳照的绿的发亮的草坡上,有无数的牛群、羊群、马匹在吃草,只是没有看到现代牧羊女的身影。

    车上除了少数几个西方游客和我一张亚洲面孔之外,就是一大帮非洲朋友,那些非洲老妇人裹着五颜六色的花布出现在维多利亚车站,还真挺让人侧目。最初我以为是个无聊的旅行团,没想到,上了车没睡多久,我便被一此起彼伏的歌声吵醒——这群非洲人开始唱起非洲歌,而且配合默契,有领唱,有合唱,有的用口腔发出一种类似天鹅吟哦的怪声,而且唱功了得,一唱就是一路(我怀疑她们是个巡回演出的非洲合唱团)!...

  • 伦敦城中有城。

    如果人家和你说the City(注意,是大写的C),这可不是指那个大伦敦(Greater London),而是伦敦市中心一片巴掌大的地方,也就是现在俗称的金融城。这个“小伦敦”,the City of London,也被称为Square Mile(因为面积只有1.12平方英里、2.9平方公里),位于“大伦敦”的心脏部位。从中世纪以来,这有自己的行政机构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行政长官被称作Lord Mayor of the City of London(要知道,这个Lord Mayor独立于伦敦市长Mayor of London,而且资格要老的多呢),这甚至使用自己的徽章,2只长翅膀的小飞龙——方圆一英里之内,你到处都可以看到这个醒目的徽章,它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人们,你是在the City of London,可不是在London。是不是有点糊涂?

    虽然只是一片一平方英里大的地方,金融资本板着一幅冷酷面孔,这还有不少有趣的地方!今天,我就迷失在这个1平方英里大的城中城。... 

  • 开学前,我就住在Hoxton,号称伦敦最酷、夜生活最棒的地方!

    这里是创意产业人士聚集的地方,有全伦敦最时髦、最前卫的酒吧、餐厅、俱乐部、画廊、造型店、独立品牌时装店。据说,Hoxton还拥有自己风格的发型——Hoxton发型,甚至还有一本以此地命名的杂志Shoreditch Twat(意为Shoreditch傻瓜)。打个比方,北京有三里屯village,巴黎有玛黑区,纽约有肉库区,伦敦则有Hoxton和Shoreditch。现在,你知道了吧?

    抵达伦敦的那晚正好是周末,我从房间那扇面朝街道的小窗户,已经感受到这一带夜生活的热络氛围——不时有打扮花哨出位的年轻人从我窗户下经过,成帮结伙呼哨着去酒吧,凌晨,又有喝的醉醺醺的吵吵闹闹地离去(幸好在伦敦我晚上可以睡得像死猪一般)。恩,果然伦敦!...

  • 在缅甸,最让人难以忘怀的便是当地人灿烂的的笑容与热忱的问候。在曼德勒皇城东边的林荫道上、在彬乌伦的街市上、在蒲甘的佛塔下,几乎人人都会向我say hello。早就听说了缅甸人的友善,且据说这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可来了缅甸,我还是惊讶于当地人的淳朴热情。和当地人微笑着打招呼、与懂些英语的人聊天,于是成了我在缅甸最开心的事情。

    不过到了蒲甘,缅甸最著名的旅游地,我慢慢发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最好装作不懂英语,这样你可以免去很多麻烦。头几天,我会和每个向我say hello、问我来自哪个国家的当地人答话。很快我就发现,说你bueatiful、问你从哪来,其实都是那些小贩和你开启话题的敲门砖,接下来,他们就会问你要不要买一幅他们自己画的沙画,或是一个很便宜的小漆器。有很多执着的,在你说过no,thanks之后,还是一直锲而不舍的纠缠着你。有一次,我骑自行车问路,两个小孩子自告奋勇亲自带我过去,就在我心存感动之时,他们开始问我要不要明信片,就在我婉拒之后,他们还是在餐厅外一直等侯着,向我兜售他们的小玩意。总之,在蒲甘的佛塔群,几乎所有问候之后,都是要你买东西的要求——街上的小孩子,骑自行车、摩托车的成年人,好像这人人都在做生意。

    然而,更荒谬的是,这的男人很容易爱上一个外国姑娘!...

  • 传说蒲甘历史上有四百万座佛塔。虽然这说法不无夸张,但时光流转千年——历经外族的入侵、骄阳的灼晒、雨水的侵蚀、地震的颠覆、伊洛瓦底江的冲刷——直至今日,在42平方公里的平原上,依旧伫立着3000余座寺庙与佛塔。你站在平原上,或是登高远眺,随手一指,便是一座佛塔,蒲甘的佛塔真是多得让你眼花缭乱!

    我很庆幸自己将蒲甘作为缅甸之行的最后一站,在这个缅甸文化发源地的昔日万塔之城的遗迹上,你可以看到一种追溯到千年前的古老文明。这,几乎就是缅甸的总结——整个缅甸的生命和精神都凝结在这些蓝天下毅然矗立的残败佛塔之中了。在看过拥有雪达宫大金塔的熙熙攘攘的仰光、末代皇都曼德勒、夕阳下的柚木桥、布满金色佛塔的实皆山,在看过太多太多绚烂风景后,蒲甘一望无际、甚至有些千篇一律的颓败佛塔是你此行的最好慰藉。多年后想起缅甸,一定不会忘记的就是这些蓝天白云或落日余晖下的林立的千年佛塔。

    在蒲甘总共四天。第一天,我乘坐小马车走了经典的北部平原线路,在马车夫兼导游指引下,参观了那些最著名的佛塔。之后两天半,每天就骑辆自行车,独自穿梭在荒凉灼热的平原上,总想找一座属于自己的佛塔。...

  • 如果你已经不堪忍受曼德勒的艳阳尘土,那就来北方的山城小镇彬乌伦(Pyin Oo Lwin)凉爽一下吧。大部分背包客都会错过这,在曼德勒便南下蒲甘、茵莱湖。不过,如果时间充裕,你真应该来这调适一下疲惫的身体。彬乌伦,绝对不会令你失望!

    这四季如春、气候宜人,难怪曼德勒人将彬乌伦视为缅甸的春城。虽说这里作为当年英国殖民者的避暑胜地和后花园,遗留着不少都铎式建筑,附近也有徒步的好路线。不过来到彬乌伦,最理所应当的事情便是享受好天气——要知道,这在闷热难当、暴土狼烟的缅甸,真是天大的奢侈!

    当初设计行程时,怕苦的我狠心去掉了所谓的缅甸big 4、旅途漫长艰辛的茵莱湖,却为这个无名小镇留下足足三天时间。可在那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抵达彬乌伦时,我就为自己的明智暗自窃喜。事实也证明,在彬乌伦的日子,是我在缅甸最最开心的时光,一切全仰仗于这的好天气。...

  • 第一眼看曼德勒不无失望。车经过市中心的时候,方格子街道上满是简陋、毫无个性的低矮房屋,到处尘土飞扬,就像中国北方随处可见的某个不起眼的小县城。车往旧皇城护城河外一带开时,绿色逐渐多起来。而当我漫步在皇城东边寺庙和僧院密布的林荫道的时候,我开始喜欢上这儿了——它终于没有辜负我对这个城市的遐想。

    曼德勒是缅甸最后一个皇都,也几乎是缅甸最最短命的首都(1861年-1885年)——1885年缅甸在英缅战争中战败,沦为英国殖民地,英国人遂将首都迁至南方的仰光。比起周边的众多古城——Amarapura、因瓦(Inwa)、实皆(Sagaing)和敏贡(Mingun),曼德勒只能算是个年轻的城市。如今,作为缅甸第二大城市,曼德勒受惠于与中国的贸易往来,经济发展迅速。这里还是缅甸僧侣最集中的地方——城东与城郊居住着全缅60%的僧侣。

    曼德勒最引人瞩目的建筑便是皇城,每天在城市里穿梭,必然要经过皇城的护城河。曼德勒皇城的规模比紫禁城小很多,城墙低矮,绛红色的城墙前后,却点缀着郁郁葱葱的古树,每隔一段距离,还有装饰着精美挑檐的角楼和塔楼,虽不十分壮观,但小巧可爱,古色古香。曼德勒最可爱的地方,都在皇城周围。...

  • 妈妈8年前在曼德勒短暂地教过华文,于是我结识了当地华人姑娘宜。

    宜的家族经营玉石矿,在曼德勒算是很有实力的家庭。宜曾经留学北京,我们就是在那时认识的。后来她搬去云南,打理家族在中国的生意(缅甸华侨大多来自云南)。

    热情好客的宜大清早到车站接我,为我安排了丰盛的三餐,介绍我认识她的缅甸朋友,并开车带我去游玩曼德勒皇城和Amarapuru的乌本桥(U Bein's Bridge)。有当地朋友招待,日子自然舒服很多,地道美味的大餐不说,因为有宜的带领,连曼德勒10美金的旅游通票也逃掉了。最难得的是,宜让我看到缅甸年轻一代人的面貌。...

  • 缅甸的首都是哪个城市?当然是仰光,你不加思索的回答。错,就在美军攻打阿富汗那年,缅甸政府突然迁都内陆一个叫内比都的地方。不过至今,仰光仍然是缅甸最重要、最发达、最活跃的大都市。

    所谓大都市,这里却鲜有高楼大厦,最摩登的不过是(国际上只有4星标准的)Traders Hotel和样子很过时的樱花大厦(Sakura Tower),而占据城市天际线的则是一座有着千年历史的伟大建筑——瑞光大金塔(Shwedagon Paya)。一百多年前,西方人来到缅甸,惊叹于这随处可见的金灿灿的佛塔,于是称缅甸为“金色国度”——似乎这遍地是都是金灿灿的黄金和富庶的生活。可以说,金色尖顶的佛塔,是缅甸的象征。

    瑞光大金塔的确金碧辉煌的令人生畏。据说,整个建筑用了重达70吨的黄金,塔顶有7000多粒宝石和一颗世界上最大的的钻石。导游指点我在望远镜中观看那些传说中的昂贵石头。在哪?我看不到啊?导游指给我,就是那些闪闪发光的啊。可在我看来,112米塔顶上的宝石和钻石就像海市蜃楼一样不可靠,在望远镜中,除了黑乎乎的一些像碎玻璃似的马赛克,什么也看不到。...

  • 20世纪上半叶,乔治.奥威尔“怀着为之赎罪的庞大重负”,写下了一段发生在缅甸白人殖民统治者的悲剧小说《缅甸岁月》。2010年7月底,带着这本《缅甸岁月》,我踏上了这片神秘而充满非议的土地。

    虽然与中国只是一衣带水的邻国,因为长时间的自我封闭和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封锁,缅甸一直游离于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的边缘。在近乎一个世纪的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缅甸人民毫无尊严可言。这点从《缅甸岁月》就可以看出——在白种人看来,这些瘦小的东方人野蛮、粗俗、简直是怪物和畜生。

    可摆脱了英国殖民统治的缅甸人是否过上好日子了呢?缅甸独立后,军人政权攫取了胜利果实。在军政府统治下,人民挣扎在贫困边缘,国民经济濒临崩溃。我的缅甸朋友告诉我,缅甸生意人不留缅币在家过夜,他们一定会当天就把缅币换成金条或美元——因为军政府曾经15年内3次宣布原有货币作废,而每个家庭换新货币的额度非常有限。据说很多缅甸富有的华人家庭都存着成麻袋的作废的缅甸旧币。...

  • 如果说4号路线上的徒步最多只能算是散步,那9号路径(过了Robison瀑布后一直到山脚下那段),可真是有点小刺激。

    从公路边的小木屋岔路口进去,过了一座小桥,就开始了9号线徒步。路开始也很轻松,平坦的石板竟然还用红色和绿色涂料上了颜色,人工痕迹浓重。看来,又是一次山间漫步。我开始对自己的体能和胆量越来越有有自信了。
    过了Robison瀑布,不远处看到上山路一个小石碑,上面标志着1.5公里的8号上山路,从路口看来便非常陡峭!上,不上?我犹豫再犹豫,足足十分钟,最终选择放弃,而是继续走9号。后来看LP上说,8号路难度很大,直通1840米高的Birembun峰,附近的最高峰。

    再走10分钟,到了一处三岔路,中间的路基本是75度的草地斜坡——就好像一个绿色滑梯;右边的路用一扇木门拦着,明显是禁止通行;左边一条山路,乍看没那么陡,可很荒很阴森。这时一对母女从右边的山路费劲的爬上来。我们打过招呼,母亲说,右边的路很陡,但比较近,左边的路好走一点,但远。之前也没仔细研究过地图,我和一起登山的朋友以为9号路在Robinson瀑布就结束了,而这几条路是通向山下的捷径。于是选择了左边的小路。事后才明白,原来我们走的是9A,右边的9号则非常陡峭危险。不过,话说回来,这位母亲带着10几岁的小姑娘登山,从小就培养孩子的勇气和胆识,让我挺佩服。

    我们的探险正式开始了!...

  • 第三次来到金马伦高地,我决定做点不太一样的事情。就来点小冒险吧,金马伦最正宗的娱乐项目——丛林徒步。

    说实在,金马伦可以打发时间的项目不多,不喜欢发呆、走路的人在这会无所事事。来这的游客分成3种:在茶园、采摘农场走马观花的旅行团;开车来度假的家庭;有点小冒险精神的外国背包客。那些公路边的农场对于背包客来说毫无吸引力,于是他们投身于小镇周边的连绵群山。或者参加镇上旅行团组织的一日游——登山涉水、看世界上最大的花rafflesia和奇特的mossy forest(这个项目挺辛苦,第一次来金马伦我参加过,团里就我一个亚洲姑娘,最后走完全程我还挺自豪),或者自己沿着特定的山间步道作丛林徒步。

    Tanah Rata小镇上四处都卖那种标着徒步路线的地图。总共12条路径,容易的有石板铺路,个把小时就能完成;也有的挺危险,山路陡峭泥泞,且没有明显的标记,LP建议最好雇位专业导游同行。...

  • 前不久,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亚洲之星”,北京的钟鼓楼赫然入选,被评为“消失前最值得一看的地方”,从而再次掀起了人们对这片正在消失的胡同与四合院的叵测前途的担忧。

    为了建地铁站,旧鼓楼大街路东靠二环那带的大片四合院早已被夷为平地。现在,钟鼓楼整个区域都被列入了规划——一个预计斥资7.3亿美元的“北京时间文化城”项目。据说,这个野心勃勃的规划占地12.5公顷,包括了旧鼓楼大街、豆腐池胡同、张旺胡同和草厂胡同等(基本涵盖了现在钟鼓楼一带的精华)。地上广场以钟鼓楼为核心,号称要恢复这里的明清历史风貌,设立圭表、刻漏、沙漏、浑天仪、水运仪象台、新中国建国纪念钟、“北京时间之印”纪念光带和“时间庆典广场”等。地下部分建设钟鼓楼博物馆,包括时间科普厅、历法发展厅、世界著名钟表展示厅等,以及停车场和餐饮一条街。...

  • 我在槟城的日子,全因为闷热的让人睡不着觉的坏天气和冷热伤风的交替侵袭而有点低落。一个多月后的不眠夜晚,北京酷热的天气终于迎来了难得的凉爽,淅淅沥沥的雨声竟然唤起记忆深处在槟城的那些点点滴滴。

    从小听说过一个名字很浪漫的地方,叫槟榔屿,想象中是个一望无际的海岸线上槟榔树摇曳的美丽小岛。直到去马来西亚,才知道槟榔屿便是槟城的另一称谓——倒不是因为岛上长满槟榔树,而是因为岛的形状似槟榔果!不过我在这第一次结识了槟榔树,外形酷似椰子树,而果实是一串串娇艳夺目的红果子。

    槟城是个与中华文化紧密相连的地方。当年的郑和航海图中就有槟榔屿之称,据说这是在中国以外,唯一在六百年来仍然沿用航海图上的华文名称的地方。...